一般條款與交易條件
一、概論
您所使用的線上訂購服務係由波仕達股份有限公司Postatee Co., Ltd.(以下簡稱Postatee),地址位於台灣11491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21巷56號 4樓所提供,並產生合約關係。所有經由Postatee提供之服務產生的合約關係皆以下列條款為基準,若有異議須經Postatee以書面形式同意始得生效。
二、責任與義務
(1) 在Postatee網路平台上提供兩種類型商店,第一類為Postatee自行設計經營之自營店(稱為Postatee商店),第二類為合作店家自行設計經營的獨立商店(稱為店主商店)。
(2) 第一類之Postatee商店店內提供的物品、設計以及整體的店面設計均為由Postatee負責。
(3) 第二類之店主商店之擁有者需對其店內所有的設計、商品、言論以及行銷活動負責。Postatee只有在客戶訂購以及後續之相關製造過程中,才會使用店主商店的設計和商品。
三、準則
(1) 在Postatee商店以及店主商店中所提供的各項商品與服務,於客戶下單前並不具法律效力。
(2) 一旦客戶在網路上填寫訂購單並傳送回Postatee,客戶就與Postatee建立具法律效力之銷售合約。Postatee會透過電子郵件傳送訂購確認單給客戶,該訂購確認單並非表示訂單成立,僅是讓客戶知道Postatee已收到他們的訂單。當Postatee寄發第二封電子郵件,將客戶訂購的商品運送給客戶,並確認運送資料時,雙方之銷售合約始生效。
(3) Postatee保留拒絕客戶訂購需求的權利。
(4) 當Postatee將全數商品經由貨運公司寄送至客戶指定的收貨地址後,與客戶的合約關係即告終止。
四、商品寄送/貨運服務
(1) 在客戶下單後,Postatee最遲於3個星期內出貨。一般而言,出貨時間為7至10個工作天,如遇特殊狀況可能需等待2至3星期。
(2) 貨運公司需由Postatee指定。運費依訂單金額以及商品運送地點計算,由客戶支付。計算方式可上www.postatee.com網站查詢。
五、價格
(1) 若出貨至台灣地區(包括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商品標價即為最後售價,該價格為含稅金額,消費未達一定金額將另外收取NT$80~NT$150不等的運費。
(2) 台灣地區以外的客戶所有標示的價格為淨價。出貨的地點為影響價格的主要因素。依據不同國家法律,若商品在收貨方的國家必須課稅,貨到後需再額外支付相關費用。若收貨方需付進口稅,貨到後也需額外支付。
(3) 客戶需支付的運費依據訂單金額及商品運送地點而定,計算方式可上www.postatee.com網站查詢。
六、付款
(1) 客戶可選擇付款方式。因購買金額、出貨地點或其他相關因素,Postatee有權限定客戶選擇使用的付款方式。
(2) 若客戶所選用的付款方式無法執行,而Postatee必須執行合約上的義務條件,特別是在無法從客戶帳戶中扣款的情況下,則客戶需支付任何由Postatee或是處理該筆交易的第三方因此狀況所衍生的額外費用。
(3) Postatee必須使用值得信任的第三方處理交易款項事宜。
七、條件銷售
(1) 若商品已出貨而貨款尚未付清,商品所有權仍屬於Postatee。
(2) 客戶有義務保持商品完好直到貨款付清,所有權移轉至客戶時。
八、保證
(1) 文宣印刷品、目錄、電子報、廣告或價格表所刊載之資訊、圖案、技術資料、重量、尺寸、規格、服務等等僅為宣傳訊息,Postatee並不保證內容的正確性。正確資訊請以訂購確認單所載之商品種類與運送相關辦法為準。
(2) 在雙方同意下,若商品出現瑕疵,客戶有權更換、取消、或以折扣價購買商品。
(3) 若商品有任何前述(2)的瑕疵問題,Postatee需負擔退貨商品的運費,客戶應協助Postatee使用最經濟實惠之運送方式。由客戶預先支付相關運費及手續費,待Postatee確認收到退貨後再返還該費用。
(4) 以現今電子技術,透過網路傳送資訊並非完美無缺,Postatee無法保證網路及線上服務的穩定度。
九、責任範圍
(1) 在任何法律基礎之下,Postatee僅負責商品毀壞的責任,且限於可預知的、正常使用的狀況下可能發生的損害賠償。
(2) Postatee的員工、公司代表或是經銷商的責任理賠也僅限於上述範圍。
十、印刷圖案版權之責任歸屬
(1) 若印刷圖案由客戶自行上傳,客戶需向Postatee保證所有圖案與文字未侵害他人版權。任何因違反著作財產權、個人權益或是商標法所引發的相關罰款,必須由客戶全權負責。客戶需保證其設計或個人化處理後的圖案與文字,不會損害他人的權益。
(2) 若客戶因未履行應盡義務造成他人權益受損,相關責任與費用均由客戶負責。且客戶必須支付Postatee所有因此而產生的訴訟費用及損害賠償費用。
您所使用的線上訂購服務係由波仕達股份有限公司Postatee Co., Ltd.(以下簡稱Postatee),地址位於台灣11491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21巷56號 4樓所提供,並產生合約關係。所有經由Postatee提供之服務產生的合約關係皆以下列條款為基準,若有異議須經Postatee以書面形式同意始得生效。
二、責任與義務
(1) 在Postatee網路平台上提供兩種類型商店,第一類為Postatee自行設計經營之自營店(稱為Postatee商店),第二類為合作店家自行設計經營的獨立商店(稱為店主商店)。
(2) 第一類之Postatee商店店內提供的物品、設計以及整體的店面設計均為由Postatee負責。
(3) 第二類之店主商店之擁有者需對其店內所有的設計、商品、言論以及行銷活動負責。Postatee只有在客戶訂購以及後續之相關製造過程中,才會使用店主商店的設計和商品。
三、準則
(1) 在Postatee商店以及店主商店中所提供的各項商品與服務,於客戶下單前並不具法律效力。
(2) 一旦客戶在網路上填寫訂購單並傳送回Postatee,客戶就與Postatee建立具法律效力之銷售合約。Postatee會透過電子郵件傳送訂購確認單給客戶,該訂購確認單並非表示訂單成立,僅是讓客戶知道Postatee已收到他們的訂單。當Postatee寄發第二封電子郵件,將客戶訂購的商品運送給客戶,並確認運送資料時,雙方之銷售合約始生效。
(3) Postatee保留拒絕客戶訂購需求的權利。
(4) 當Postatee將全數商品經由貨運公司寄送至客戶指定的收貨地址後,與客戶的合約關係即告終止。
四、商品寄送/貨運服務
(1) 在客戶下單後,Postatee最遲於3個星期內出貨。一般而言,出貨時間為7至10個工作天,如遇特殊狀況可能需等待2至3星期。
(2) 貨運公司需由Postatee指定。運費依訂單金額以及商品運送地點計算,由客戶支付。計算方式可上www.postatee.com網站查詢。
五、價格
(1) 若出貨至台灣地區(包括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商品標價即為最後售價,該價格為含稅金額,消費未達一定金額將另外收取NT$80~NT$150不等的運費。
(2) 台灣地區以外的客戶所有標示的價格為淨價。出貨的地點為影響價格的主要因素。依據不同國家法律,若商品在收貨方的國家必須課稅,貨到後需再額外支付相關費用。若收貨方需付進口稅,貨到後也需額外支付。
(3) 客戶需支付的運費依據訂單金額及商品運送地點而定,計算方式可上www.postatee.com網站查詢。
六、付款
(1) 客戶可選擇付款方式。因購買金額、出貨地點或其他相關因素,Postatee有權限定客戶選擇使用的付款方式。
(2) 若客戶所選用的付款方式無法執行,而Postatee必須執行合約上的義務條件,特別是在無法從客戶帳戶中扣款的情況下,則客戶需支付任何由Postatee或是處理該筆交易的第三方因此狀況所衍生的額外費用。
(3) Postatee必須使用值得信任的第三方處理交易款項事宜。
七、條件銷售
(1) 若商品已出貨而貨款尚未付清,商品所有權仍屬於Postatee。
(2) 客戶有義務保持商品完好直到貨款付清,所有權移轉至客戶時。
八、保證
(1) 文宣印刷品、目錄、電子報、廣告或價格表所刊載之資訊、圖案、技術資料、重量、尺寸、規格、服務等等僅為宣傳訊息,Postatee並不保證內容的正確性。正確資訊請以訂購確認單所載之商品種類與運送相關辦法為準。
(2) 在雙方同意下,若商品出現瑕疵,客戶有權更換、取消、或以折扣價購買商品。
(3) 若商品有任何前述(2)的瑕疵問題,Postatee需負擔退貨商品的運費,客戶應協助Postatee使用最經濟實惠之運送方式。由客戶預先支付相關運費及手續費,待Postatee確認收到退貨後再返還該費用。
(4) 以現今電子技術,透過網路傳送資訊並非完美無缺,Postatee無法保證網路及線上服務的穩定度。
九、責任範圍
(1) 在任何法律基礎之下,Postatee僅負責商品毀壞的責任,且限於可預知的、正常使用的狀況下可能發生的損害賠償。
(2) Postatee的員工、公司代表或是經銷商的責任理賠也僅限於上述範圍。
十、印刷圖案版權之責任歸屬
(1) 若印刷圖案由客戶自行上傳,客戶需向Postatee保證所有圖案與文字未侵害他人版權。任何因違反著作財產權、個人權益或是商標法所引發的相關罰款,必須由客戶全權負責。客戶需保證其設計或個人化處理後的圖案與文字,不會損害他人的權益。
(2) 若客戶因未履行應盡義務造成他人權益受損,相關責任與費用均由客戶負責。且客戶必須支付Postatee所有因此而產生的訴訟費用及損害賠償費用。
十一、技術性與設計變更
在正常合理的範圍內,Postatee保有文宣資料、目錄等電子資訊中關於材質、顏色、尺寸、設計及其他細節的最終變更權利。可能造成內容變更的因素包括經常性貿易波動以及生產過程技術的改變。
十二、資料保護
Postatee依法令規定適當使用客戶個人資料。客戶因訂購商品而將個人資料(例如姓名、電子郵件、寄送地址、銀行帳戶資料)提供給Postatee。Postatee將對這些資料予以保密,除了訂購、貨運以及帳款處理之必要程序外,不會洩露給他人。
十三、法律裁決/執行地/法律依據
(1) 法律裁決處為Postatee位於中華民國台灣.台北市的公司所在地。
(2) 台北地方法院為所有一般法律裁決地。若Postatee決定對客戶提出告訴,則以Postatee所在地之法律裁決為依據。
(3) 除與法令產生牴觸的條款外,本合約條款之其餘內容仍維持法律效力。
十二、資料保護
Postatee依法令規定適當使用客戶個人資料。客戶因訂購商品而將個人資料(例如姓名、電子郵件、寄送地址、銀行帳戶資料)提供給Postatee。Postatee將對這些資料予以保密,除了訂購、貨運以及帳款處理之必要程序外,不會洩露給他人。
十三、法律裁決/執行地/法律依據
(1) 法律裁決處為Postatee位於中華民國台灣.台北市的公司所在地。
(2) 台北地方法院為所有一般法律裁決地。若Postatee決定對客戶提出告訴,則以Postatee所在地之法律裁決為依據。
(3) 除與法令產生牴觸的條款外,本合約條款之其餘內容仍維持法律效力。